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
慈溪刑事律师
2025-06-01
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进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37条至第1045条的规定,婚姻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营业利润、财产增加的收益以及其他不属于各自所有的财产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在离婚时,这些财产应当公平分配。具体来说,第一条款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,即除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外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财产都归为共同财产;第二条款明确指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,但在特定情况下,如存在重大过错或特殊情形,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第三条款进一步细化,规定了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注意事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7条: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除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外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其他财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0条: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1条:夫妻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不失效,但不影响傍边第三人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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